当前位置:首页桂林政务 — 政务信息
市人大对我市港航工作进行执法检查

发表于:2008-08-27

  日前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阐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,对我市阳朔、荔浦、平乐、资源、全州、灵川等县和雁山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”)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
  据了解,截至2007年底,我市已建成各类码头121,登记在册的大小运输船舶有614艘。近年来,我市港航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。全市港航生产总值由2003年的23283万元,增加到2007年的49500万元,年均增长20.8%。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,我市多方筹集资金,修建了磨盘山码头客运港91011号泊位,并加大了对便民码头的建设和维护。从2003年以来共建设农村便民码头39个。港航基础设施的建成和完善,提高了桂林水上旅游客运的接待能力和水平,使沿江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和安全。

 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,港航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。较突出的是水路运输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落后,水上交通管理经费落实比较困难,个别乡()、村客运超载现象时有发生。

  检查组一行通过察看现场、召开座谈会,听取县、区、乡()领导的情况汇报后,对全市港航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。黄阐充分肯定了市、县()人民政府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。他要求,要继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力度,要把港航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要加大全市港航工作管理体制改革,探索符合桂林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,要严格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,促进港航工作的健康发展,更好地为桂林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。

  据悉,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旅游委员会组织。他们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,提交将于9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。

 

摘自:桂林日报    

  

Copyright 2003 GuiLi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.
桂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
桂林市人民政府信息科技术支持
建议使用IE5.0以上浏览器、分辨率800*600浏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