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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我市将设立门诊统筹试点县

本新闻发表于:2008-08-28
 

  市卫生局透露,明年我市将设立一个门诊统筹试点县,门诊统筹试点县的参合农民所获补偿将有提高,以进一步为参合农民扩大新农合收受益面。

  据市卫生局介绍,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工作一年比一年好,下一步将开展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试点工作,逐步建立起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工作卫生服务需求的补偿模式,拓宽服务范围和参合内容,保障参合农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。

  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人介绍,目前,各参合县的门诊补偿实行包干制,根据各县具体情况,包干费用不一,有的是8,有的是10,而实行门诊统筹后将按比例进行补偿,新农合统筹基金的25%用作门诊统筹基金,门诊统筹试点县的参合农民所获补偿将有所提高。乡镇卫生院、农村卫生服务站、村级卫生所门诊费用按30%给予补偿,县级及县以外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暂不纳入门诊补偿范围。门诊统筹只限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、村社区卫生服务站(村卫生所)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。门诊统筹不取消家庭账户,门诊统筹补偿先扣除家庭账户基金,不足部分从新农合统筹基金解决。

  对于门诊统筹试点县工作的开展,该负责人指出,具体的政策会在明年由区一级出台,随着新农合受益面不断增加,带给参合农民的实惠将越来越多。

本新闻摘自:桂林日报    

 
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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